教育背景:
山西大学中文专业毕业
中央党校法学本科毕业
工作经历:
中国人民解放军38军113师337团服役。
国营晋西机器厂(国营743厂)动力科。
太原洗涤剂厂厂办副主任、法制审计处副处长、销售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室主任。
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太原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副主任。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所工会主席。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专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
山西省人事厅高评委授予高级(二级)律师职称
张庭会律师,男,山西省太原市人,出生于1949年10月。与共和国同龄。现为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主攻经济领域有关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合同法等专业,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方面也颇有造诣,受到了当事人及媒体的广泛赞誉。
曲折的人生历练,造就了坚强的品质。正当他们风华正茂,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一场运动,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成了著名的“老三届”初中毕业生。他投笔从戎,到部队当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履行了保卫祖国的义务,经历了从学生到军人的转变。他经受了军事训练,国防施工、三支两军的考验。在部队的生活,使他磨练了意志,见识了世面,增长了才干。转业回到地方后,他先后在国营743厂、太原洗涤剂厂工作,当过工人,搞过企业管理。他抱着对知识的渴望,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终于取得了大专学历,拿到了大学法律本科文凭,考取了律师资格,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执业律师。
从1987年开始,就一边学习法律,一边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自己的实力,张庭会于1990年经过国家统考,取得了律师资格,成为了一名专职执业律师,被人们誉为自学成才的护法使者。在建国50周年的时候,他的事迹被登上了当时的《中国律师报》。
人生座右铭:从业几十年来,张庭会律师及其团队,以“铁肩担道义,铁笔写春秋”为其人生和工作的座右铭。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遵循“诚实信用”的法制原则,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境界,为祖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尽心尽力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保驾护航,为社会的安定团结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民事案例:
二十年前,曾办理过一个伤害赔偿案件,至今记忆犹新。委托人的小孩在帮别人推车时受到挤压导致尿道破裂,孩子无钱住院看病,受益方又推脱拒不赔偿。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赶在开庭前跑到娄烦县实地考察,调查取证,走访知情人,终于为这起索赔案的代理准备了充分的资料,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十年前曾经办理过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离婚后又在一起共同生活,并盖起了一处五层楼的房子,最后,因感情问题诉到法院,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但是,她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眼看有家不能回,生活无着落,几个孩子还要上学,没有房产就意味着没有生活来源。她的困难处境博得了人们的同情,中央电视台专程派人来太原录制了她的访谈节目。但是,舆论仅是一种宣传,并不能解决她的实际问题,维权还得走法律程序。她辗转找到张律师请求帮助打这场官司,可是,她历经几场官司,已经精疲力尽,经济状况更是捉襟见肘,再也拿不出钱请律师了。张律师听到这种情况,急当事人所急,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她出主意想办法,认真分析案情,理顺法律关系,寻找法律依据,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使案情有了转机,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为了表示感谢,该当事人送给张庭会律师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十二个大字“维护司法公正,热忱服务百姓”。
刑事案例:
有一起刑事故意伤害案件,经过不懈努力调查取证,终于改变了定性,被判处缓刑。一个外地人在太原地区开包子铺,因找零钱问题与顾客发生纠纷,当顾客用凳子向他砸来时,他推了当事人一把,后被围观群众劝开。结果,到半夜十一点,这个顾客突发疾病死亡,包子铺的店主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张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后,仔细了解了案件全过程,查阅了案卷,从鉴定结论上发现了疑点。鉴定结论显示,死者本身患有冠心病,血管已经堵塞三分之二。后来,他又查阅了有关冠心病的书籍,走访了心脏病专家,还买了不少医学书籍。经过仔细研究,张律师提出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意见。理由是,冠心病发病原因有多种因素:饮酒过量、情绪激动等均可能导致该病的发作。死者当天因给小孩过生日,大宴宾客,白天喝了不少酒,晚上又继续喝,又赶上与卖包子的争吵,多种因素综合导致晚上突发疾病死亡。因此,不能单纯归罪于被告人推了他一把,所以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庭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在民事赔偿调解后,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有一起被指控挪用资金案件,被告人是个女孩子,案发时才23岁,她利用自己掌握开具提货票的机会,为自己提出一车价值五十万元的货物变卖,被单位查账时发现报案事发,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较重的刑罚,被告人父母找到张律师时,悲痛欲绝,又万般无奈,只是觉得孩子给家庭带来了灾难,只要求为她上诉,看看有无希望改判。张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条款研究,提出案件定性方面的问题,向二审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罪,二审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待判决下发时,已经羁押期满,获得释放。
经济纠纷案例:
他曾代理一起天津中院审理的涉外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原告是加拿大特达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请求被告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在接受被告委托后,经过仔细分析案情,认真对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收集证据,分析案情,理清思路,终于根据交易习惯方面的规定提出了答辩意见,在对方索赔证据方面找到了突破口,在天津中院赢得了这场官司。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是天津高院,他们把该案作为教学示范案例,安排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模拟法庭开庭。面对二百多名观摩学生,他们沉着冷静、条理清晰、辩论有据,赢得旁观者的一致好评,本案以我方的全面胜诉宣告终结。
近几年,张律师办理了不少金融大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代理某银行诉企业质押贷款案时,张律师积极收集证据,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经过不懈努力,很快将涉案标的1500多万元的汽车查封,采取了保全措施。判决胜诉后,又积极协助执行、拍卖等工作,使银行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某大厦抵押贷款诉讼一案中,经过仔细阅卷,查找到关键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代理意见,终于部分解除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在企业改制破产的进程中,各种矛盾都拥现出来了,财产处置、职工安置、投资入股等矛盾纠织在一起。此类问题的政策性很强,社会影响面大,律师从事此项业务,大有用武之地。几年来,张律师参与了唐明饭店、水利大厦、太原金属制品厂、太原商贸公司、太原市古交钢铁厂、永明无线电器材厂等企业的改制、破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从业三十多年来,张庭会律师办理各种案件上千件,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认可。
他始终不忘初心,坚持为广大老百姓服务,为当事人服务, 虽已年届古稀,仍精神抖擞地奔波在法律服务的第一线。每天早晨他踩着点准时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各个法院,出现在企业和居民社区,有时也出现在电视法制节目的屏幕上。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愿为祖国的法制建设甘当一块砖,甘当铺路石!
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