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晋研析】典型案例 | 专利侵权困局中的“降维打击”:以太原某志物流专利无效及侵权系列案为例
2026.08.26
【摘要】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的专利侵权诉讼往往具有极高的经营风险。本文以笔者代理的太原某物流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志物流”)应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为切入点,深度解析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如何通过“民行联动”策略,即利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从底层逻辑上瓦解对方权利基础,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全面胜诉的实务路径。本文旨在探讨企业在面对技术性极强的专利诉讼时,如何通过专业研判、跨地域资源整合及严密的证据链挖掘,实现从“被动防御”到“精准反击”的转型。
专利“悬剑”下的企业生存危机
2023年,太原某高新技术企业,突然被佛山市某智能装备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原告指控某志物流制造、销售的“一种智能全自动叠框式铝型材仓库”产品侵害其专利号为ZL201820202615.6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并提出了高额的经济赔偿请求及停止侵权的禁令申请。
1、技术对比难度大: 涉案专利涉及自动货仓技术领域,包含复杂的机械结构(如吊钩、传动杆、凸轮机构等)与电控逻辑,如何准确界定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存在专业壁垒。
2、“双轨制”程序的挑战: 专利侵权判定(民事)与专利效力判定(行政)在我国实行双轨运行。如果民事案件审理周期快于无效宣告程序,企业可能面临先赔偿、后专利被撤销的尴尬局面。
3、异地诉讼压力: 作为山西企业在广东应诉,且对方作为专利权人具有一定的“先手优势”,如何调动全国最顶尖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对抗,是摆在律师面前的首要问题。
精准打击权利基础的战略部署
面对危机,笔者作为某志物流的代理律师,第一时间确立了“以打促和、以废止权”的核心思路。
1.跨地域联合:组建专业智囊团
笔者代表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迅速联合北京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形成“山西案情核心+北京专利前沿”的联动作战模式。团队针对涉案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了地毯式的全球检索,重点关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文献。
2.无效宣告:从根源处釜底抽薪
在民事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我们提交了多份关键的现有技术证据(包括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5等),主张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10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技术抗辩核心: 我们论证了涉案专利中所谓的“创新点”(如吊钩的联动结构、PLC控制逻辑等),本质上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进行的简单组合,并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3.三级法院博弈:捍卫胜利果实
行政初胜: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作出第5864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一审维权: 佛山公司不服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笔者团队在行政一审中作为第三人代理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捍卫无效决定的合法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5)京73行初17895号判决,维持了无效决定。
最高院定案: 佛山公司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在(2025)最高法知行终1214号判决中,详尽分析了技术特征的耦合与动机,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处理结果: 随着涉案专利被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定为无效,原告在广州、广东高院进行的民事侵权诉讼因失去权利基础而被裁定驳回或撤回,某志物流赢得了全面胜诉。
专家型律师在知产博弈中的价值
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单一案件的胜利,更是律师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展现专业深度与战略格局的体现。
1.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性的再认识
实用新型专利因不经过实质审查,其权利边界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本案再次证明,面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无效程序”是应对侵权指控、摆脱技术垄断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律师应引导企业从“关注赔多少钱”转向“关注对方专利值不值得赔钱”。
2.创造性评判中的“技术动机”逻辑
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中详细论证了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有动机将证据2与证据5结合。这一逻辑链条的构建,要求律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更要具备解析技术方案、提炼技术本质的“技术法律复合素质”。我们通过对电机驱动凸轮转盘等机械原理的深度解构,成功说服合议庭认定该改进属于“常规技术选择”。
3.跨地域律师协作模式的示范效应
在处理重大疑难、涉及国家级审查标准的案件时,地方大所与北京专业化团队的深度融合是成功的关键。国晋律师作为客户的“法律管家”,负责统筹全局、把控核心诉求;北京团队负责对接顶级审判资源与检索力量。这种协作模式极大提升了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4.助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务价值
某志物流作为山西本地的高端制造业企业,若因该案败诉不仅面临经济损失,更可能失去核心市场竞争力。本案的全面胜诉,为山西企业应对省外知识产权竞争提供了宝贵的实务参考,展示了国晋律师护航实体经济、助力企业行稳致远、服务大局的专业担当。
三十而砺,同心共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已成为企业全生命周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未来的法律服务中,我们将继续秉承“专家型律师”的定位,以更严谨的态度、更精湛的技能,在每一个复杂案件中寻求法治的公平与正义。
附:相关裁判文书索引
1、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8642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2、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5)京73行初17895号行政判决书
3、最高人民法院(2025)最高法知行终1214号行政判决书
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粤73知民初1761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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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琦,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现任太原市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党员、系注册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郑琦律师担任多家政府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处理金融、煤炭、EPC、建设工程等重大合同纠纷,并在公司破产重组、股权纠纷等商事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为国企合规运营与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